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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我打的第一篇如何申請台灣文件到巴拿馬結婚

這次要完成"巴國結婚證書回台灣登記使用"的整理

回台登記文件相對於在巴國登記結婚簡單

<記得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:Hola Dora>

STEP1巴國結婚證書

A.巴拿馬結婚證書申請

申請地點:REY超市、Machetazo超市等

申請費用:$5

使用效期:6個月

(可當天取件)

B.領件後到銀行 繳交印花稅

繳費地點:BANCO NACIONAL DE PANAMA

繳費金額:$3

(不會蓋章在文件上,請保存收據給巴國外交部查驗)

C.再持文件到巴拿馬市民事登記局(近albrook mall) 認證文件

認證地點:Tribunal Electoral

繳費金額:$5
當天可取件

STEP2

將西文結婚證書至DORADO外交部蓋章

申請地點:外交部

申請費用:$2

工作時間:2-3天

 

STEP3

由於2017年巴拿馬和中華民國斷交,因此相關文件必須寄到中華民國駐尼加拉瓜大使館認證

寄件內容如下:

A.巴拿馬結婚證書(經巴國外交部認證)

B.中華民國外交部申請書(自行上網列印)

C.申請人雙方護照、身分證影本(本人簽名在空白處)

(此部分有詢問大使館,擔心在寄件過程中護照正本容易寄丟,因此尋求其他變通方式,若要申請的捧友們請再和大使館確認)

D.至LAFISE 銀行繳費之收據正本(一件文件認證$15 手續費約5元多美金)

E.採用DHL快遞寄件至尼加拉瓜(記得要加附回郵費用) 寄件費:$28 回郵57

(我覺得寄件最傷荷包)

備註:回郵部分記得跟DHL要回郵的條碼一併寄給尼加拉瓜大使館

F中文姓名聲明書: 如果另一半不會回台一起到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,必須向大使館辦理認證此文件

申請時間:5-10天(包含寄送時間)

備註:中文譯本

此部分由於我回台時間較趕

因此是自行翻譯並拿至台北新店地方法院公證 NTD500

備註:若本人翻譯,請記得文末加註

"此文件由本人________________西班牙文翻譯為中文,兩份內容一致,本人願為此文件責任"

(也可以在巴拿馬先翻譯公證請外交部蓋章再寄至大使館)

 

備齊相關文件就可以安心回台灣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了!!

回台灣登記結婚手續相對簡單

僅需要將法院公證翻譯文件、雙方護照、中華民國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到任一戶政單位登記

當天等30分鐘就可以領取更新後的身分證,也可付NTD100元加購結婚證書

在台灣辦理文件真是天堂呀呀~順順利利~

祝大家順利辦理文件

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再和我聯絡唷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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